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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是邪教的一大特征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作者:润物声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6:44

美国邪教“科学教派”的邪教主L •罗恩•哈伯德曾说过:“宗教是一种最赚钱的方式,一本万利”。他这里所说的“宗教”应该是邪教,因为敲骨吸髓、大肆敛财是邪教的一大特征。邪教主在对痴迷者进行严密的精神控制的同时,还通过各种手段盘剥、诈骗痴迷者的财产,导致误入邪教泥潭的痴迷者贫困潦倒甚至家破人亡!

“法轮功”邪教大肆敛财不择手段

“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把自己神化成“宇宙主佛”,不择手段大肆敛财,甚至达到敲骨吸髓的地步。

一是编造“练功治病”的谣言,打着“治病”的幌子,谎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受蛊惑的人的病没有治好,钱却落入了李洪志的腰包。美籍华商陈先生说:“他(李洪志)还要我赞助,但他没有说赞助多少,我就给了他10000美金,然后他当场装模作样地发功。”然而,陈先生的血糖却未降反升。

二是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各种书籍及物品,举办法会和气功学习班,售门票、兜售照片、画像和“法轮功”徽章。把成本只有3元的《转法轮》卖到12元,如果是在练功点上买,定价12元的《转法轮》,一本要100元。李洪志从1992年至1999年底,共向痴迷者出售法轮功书籍1057万册,音像制品500万盒、图片等129万张,总销售额161亿元,非法获利4100万余元。

三是敲骨吸髓榨取痴迷者的“奉献款”。李洪志不断告诫痴迷者:“对于物质利益,对钱追求的心那么强是修炼吗?”暗示弟子放弃自己的物质利益积极“奉献”。导致不少痴迷弟子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法轮功”邪教的骨干亲信李大勇夫妇”散尽家产,连买房子的钱都奉献给邪教组织,结果李大勇因患急性肝坏死病亡,遗孀刘鸣鸣无人过问,整天只能“蜗居在狭小的出租屋内,整日以泪洗面,后悔不已”;天津蓟县李庄子乡的农村妇女冯丽凤因痴迷“法轮功”邪教,不到两个月就因精神失常而自杀,留下丈夫一人照顾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苦不堪言!

而痴迷弟子的“无私奉献”却养肥了李洪志。他在长春、北京购置多处房产,在美国也有11处房产,还有豪车多辆,总资产达数千万元!

“全能神”邪教敛财四连套

“全能神”在众多邪教中除以其凶残暴戾“著称”之外,敛财手段也堪称“一绝”,且看“全能神”敛财的四连套。

一是打着“为神奉献保平安”的幌子敛财,宣称“只有向神奉献财产才能自保”。山东荣成人张金芳,曾经是当地致富最早的人,自从加入“全能神”邪教,四年中累计捐献68万元钱,近乎倾家荡产。而张金芳自己由于长期外出传教,拒医拒药,2012年11月傍晚,病倒在了“传教”的路上。

二是以“尽本分”名义收取“奉献款”敛财。他们宣称收取“奉献款”是“尽本分”,是作为“预备善行”,还恐吓宣称“没有善行的人就是没有人性,与魔鬼撒旦没有什么区别”。如山东招远“5.28”杀人凶犯张立冬加入“全能神”邪教后,曾为痴迷者聚集共同习练“全能神”教义,购买电脑、手机、安装宽带、提供日常生活费用,并听从吕迎春张帆指使,自愿为全能神邪教“奉献”1000万家庭产。

三是借散布“世界末日”谣言敛财。河南焦作人张某自加入“全能神”邪教,听信其宣扬的“世界末日”歪理邪说后,坚信地球就要毁灭了,留着钱干啥用呢!倒不如努力为“神”工作,到时全家也能得到上天堂的“户口簿”,避免遭受地球毁灭时的劫难。于是她瞒着丈夫将家里多年积攒的20万元全交给了“全能神”邪教组织。

四是通过兜售其非法制作的书籍、音像制品、标志物、宣传品等方式,大肆聚敛钱财。

在“广开门路”敛钱的基础上,“全能神”还通过内部严密的层级管理运作来实现聚财的目的,最终大多数都落入控制者赵维山及一众高层管理人的口袋。如2013年武汉发现的一保管家庭,从墙上暗洞中查获大量资金及黄金手饰,江苏、黑龙江发现的“奉献款”多达420万余元,仅谭秀霞一人,从2005年2月到2009年3月,就为全能神收取“奉献金”达3000万人民币以上。全能神的聚财能力之强可见一斑。

“门徒会”邪教把敛财说的清新脱俗

“门徒会”邪教不但敛财有术,而且把敛财说成是“爱心粮”或“爱心款”,要求痴迷者“为迎接主的到来”,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还蛊惑痴迷者这是“积攒财宝在天上,神能赦免人的许多罪”。能把敛财说的如此清新脱俗,还真不多见!

“门徒会”邪教以“为神奉献”、“慈惠”、“同济”等名目收取痴迷者的钱财,层层上交,供上层骨干随意挥霍。某省一骨干在一个月就支取活动资金40多万元。一些骨干还把从事“门徒会”活动作为职业和谋生手段,有的给人看一次“病”就收取数百元。新疆“门徒会”某骨干以“人人献爱心,彼此相爱”、“慈惠是天国所用,是神的旨意”为名,骗取群众财物价值数万元。

“日月气功”邪教主温金路敛财渔色无所不用其极

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的“日月气功”邪教主温金路,渔色敛财更是无所不用其极。

初中毕业温金路打着气功的旗号,妄称“苍天的代表”“宇宙的代言人”,以“大师”“老总”自居,吹嘘拥有透视人体,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超级法术,以此招摇撞骗,敛财渔色。

一是利用“教主”身份,通过收徒、传功、占卜、消灾、祛病、卖书及兜售“圣果”等名义骗敛巨额钱财;

二是“以商养教”变相压榨信徒。温金路指使信徒自筹资金在河南多地开设企业并无偿为其劳动,并谎称“无私奉献”可以提高功德,蛊惑信徒;

三是筹建“精神圣地”“德福观”,供信徒前往“朝圣”上交“奉献款”。信众们少则几百元,多则数万元不等。如山东痴迷者李某芝先后将名下股票、房产等出售,所得50余万元全部作为“奉献款”上交“日月气功”组织,最后落得身无分文,沿街捡拾垃圾为食,醒悟后因感到愧对家庭而上吊自杀。退休信徒何某梅一辈子积攒了几十万,加上借亲戚朋友的钱,总共100万,全都缴给了温金路。

四是组织各地片区负责人以“大局”急需资金为名,向痴迷者募捐。其中,四川绵阳信徒许某个人上交120万元,河南驻马店信徒何某个人上交80万元,南阳骨干陈显组织当地信徒上交300万元。

经法院认定,以温金路为首的“日月气功”组织共敛财819万元。但这只是冰山一角,实际上涉案金额远不止这些。仅“生态园”“德福观”两处固定资产估值就在2000万元以上。另外,痴迷者大多采取现金形式上交“奉献款”,且温金路要求不得记账,并定期焚毁账簿,再加上案发后许多痴迷者因顾虑会和案件有所牵连,矢口否认曾给温金路交过钱,最终使得许多涉案资金难以认定。

温金路在大肆敛财的同时,还骗色奸淫女痴迷者。他利用歪理邪说实施精神控制,先后对8名女信徒实施了强奸、强制猥亵、侮辱等行为,并导致其中2人多次怀孕堕胎。

还有大家熟知的“华藏宗门”、“观音法门”、“血水圣灵”等等,这些邪教主无一不是敲骨吸髓大肆敛财的高手。而纵观全世界,这样的邪教更是不计其数!因此,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邪教,只有这样才能守望幸福!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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