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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血水圣灵”邪教案

来源:九江法院网 作者:瑞法宣
时间:2017年09月10日 09:49

 

  九江法院网讯  2016年8月25日,瑞昌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方胜林等1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6名被告人及6名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公安干警及涉案被告人亲友6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庭审过程长达6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9月27日,犯罪嫌疑人刘娟组织策划于2015年9月28日在武山石壁口村梁美君租住的一栋两层民房进行“血水圣灵”邪教聚会活动,活动目的是为欢迎从台湾参加邪教组织“血水圣灵”夏令会回来的方胜林和方勋兵姐弟俩,以及传达左坤2015年夏令会精神。此次活动分工明确,纪律严明,聚会活动总负责为刘娟,其于27日晚与犯罪嫌疑人蔡雪英、付丽丽、钟春兰、郑巧娟、熊贵荣、梁美君等人事先到租住的民房中布置聚会活动现场,并对聚会活动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分工。聚会活动当天,共有34人参加聚会,刘娟先是把现场的人分成三组,一组组长为刘细乐,二组组长方勋兵,三组组长朱维国,并宣布当日执星人员杨素云。杨素云上台作自我介绍称当天的事项由她来安排,接着蔡雪英上台带领大家做祷告,唱歌,歌词改编自血水圣灵相关内容。之后由蔡雪英介绍廖孝锦、方胜林、方勋兵、王琴先后上台为大家讲课。廖孝锦上台讲血水圣灵、《创世纪》等内容;方胜林、方勋兵姐弟两人讲述其在台湾参加夏令会的经历及左坤的相关情况;王琴上台讲道理,主要讲述血水圣灵及左坤的好等内容。聚会活动现场正面墙壁上挂有左坤相片的2015年台历,侧面台子上摆放着播放血水圣灵邪教组织视屏电脑和音箱。2015年7月21日,江西省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在鹰潭龙虎山举行题为“8.14”圣灵重建教会纪念日大型聚会,聚会有南昌片区、上饶片区、赣州片区、景德镇片区的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成员约100余人参加,聚会过程中,各片区进行了文艺节目表演,在龙虎山聚会游玩及合影留念时有人举有代表血水圣灵邪教组织的“真理大旗”。被告人方胜林作为九江片负责人组织九江片血水圣灵组织成员参加此次聚会。此次聚会共有方胜林、王琴、付丽丽、刘娟、熊贵荣、罗冬根、李希林、叶烈平、彭小英、钟春兰、林爱华等十余人参加,其中刘娟、林爱华、付丽丽、郑巧娟等人代表九江片参加了聚会舞蹈表演。在龙虎山游玩过程中,方胜林、王琴、付丽丽、熊贵荣、彭小英、郑巧娟、林爱华、罗冬根、李希林、叶烈平十人合影留念,合影时方胜林一手拿有代表血水圣灵邪教组织的“真理大旗”。方胜林、刘细乐先后组织、参加了2013年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共青片冬令特会、2014年元旦感恩爱宴庆典聚会、江西北部的同工会、2015爸家乡九江片夏令特会等多次血水圣灵邪教组织聚会活动,活动中刘细乐积极宣扬血水圣灵邪教组织。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方胜林、刘细乐、方勋兵、刘娟、蔡雪英、钟春兰、王琴、朱维国、陈典员、付丽丽、李希林、叶烈平、罗冬根、郑长安、郑巧娟、廖孝锦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非法举行聚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应当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血水圣灵”全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又称“圣灵重建教会”或“全福音左坤使徒教会”,系我国政府明令查禁取缔的由左坤于1988年8月在台湾建立的邪教组织。“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冒用基督教的名义,打着基督教的幌子,大搞教主崇拜,散布歪理邪说,宣扬“末世论”,蒙骗发展控制成员,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蛊惑信徒仇视社会,千方百计骗取钱财,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责任编辑:虚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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