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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生命粮,保证上天堂?”别信!信了就上了邪教的当!

来源:中国长安网
时间:2020年09月30日 17:20

“吃了生命粮,保证上天堂”

“有病不吃药,祷告就能好”

......

这样的话,你信吗?

相信你一听就知道这是“胡扯”,骗人的!

可是,有些朋友偏偏听信了这些谎话,最终毁了自己,也毁了家庭,这些谎话来自哪儿?

近日,湖北宜昌秭归法院开庭审理了向某某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1996年以来,被告人向某某开始信奉邪教“三赎基督”,先后组织21人以“守安息”“称生命粮”等方式进行邪教活动,用手机向上述成员播放内存卡中的“三赎基督”邪教歌曲,传播邪教思想。

2018年10月,秭归县公安局民警在向某某住宅内查获白布红十字旗、手写宣传品、教会人员结构统计表等大量邪教读物。民警还在向某某的手机内查出200个MP3文件,总播放时长318分钟,经鉴定,MP3文件全部符合“三赎基督”邪教组织的所有特点。

秭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某明知“三赎基督”是国家取缔的邪教组织,而积极组织“信徒”21人开展以“守安息”“称生命粮”等方式的邪教活动,并在“三赎基督”5号教会中担任执事,传播邪教思想、发展“三赎基督”邪教组织成员或为邪教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向某某在组织邪教活动中虽然所使用传播邪教内容的内存卡音视频长达318分钟,但不属于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传邪教的情形,应属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秭归法院院予以支持。综合考虑其自首等情节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向某某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二、公安机关随案移送被告人向某某用于犯罪的工具、违禁品即红色直板手机一部、白布红十字旗1面、“见证”材料27张、笔记本2本、手写宣传品资料27张、黑色记事簿1本、教会人员结构统计表2张、工作汇报表6张、统计表8张、2G内存卡1张,予以没收;公安机关随案移送被告人向某某用于犯罪的赃款2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邪教具有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取钱财、私密结社、危害社会等六个特征。教主把自己吹嘘成神或神的化身以巩固其“神圣”地位,通过举办培训班、售卖非法出版物、“生命粮”等手段敛取钱财,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性与识别能力,抵制一切邪教组织,一旦发现身边有邪教组织的不法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责任编辑:力枫)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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