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关于群众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公告

来源:平安鄞州发布
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6:30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群众举报邪教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邪教组织非法聚众练功、聚会的;或者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

2.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

3.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自杀,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的。

4.组织、利用邪教聚敛钱财的;制作、印刷、经营、运输涉邪教宣传品的;制作、利用印有邪教内容的人民币宣扬邪教组织邪说的。

5.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

6.使用无线电台、非法插播广播电视、LED电子屏宣扬邪教的;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内容的。

7.制作、邮寄、传播邪教资料物品的;在居民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公开宣扬邪教的。

8.利用网络电商平台购买、邮寄邪教资料物品的。

9.邪教组织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

二、奖励数额

经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的作用,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将分别对举报线索进行等级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三、举报方式

群众发现或知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拨打“110或0574-88155000 ”报警电话举报;

2.到公安派出所或向执勤民警举报;

3.通过信件(包括图像、视频等资料)向公安机关举报(邮寄地址: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4.其他形式举报。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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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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