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受害案例 > 正文

如梦初醒的惨痛经历

来源:广东省反邪教网 作者:小杰
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5:22

src=http%3A%2F%2Fwww.cctv.com%2Fnews%2Fspecial%2Fzt1%2FXieJiaoFaLunGong%2Fimages%2F20010119303_jiepi.jpg&refer=http%3A%2F%2Fwww.cctv

我叫王汶(化名),今年51岁,家住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现在和再娶的妻子在一起,在社区当上保安,工作之余,享受着平静、幸福、温馨的生活。回想起以前,我的生活可不是这个样子,那时单位开除了我,妻子儿子离开了我,家不像个家,人不像个人。即将迈过知天命之年的我,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那段荒唐日子,深感惭愧。

愚昧无知,误信邪教

我曾是一名国家公务员,收入稳定,家庭美满。由于经常感到下肢有点疼痛,跑到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患上了腰风湿及腰椎间盘突出,不是很严重,没有大碍。拿了几盒药回去,回家吃了一个月的药,虽然有点好转,但毕竟不像是治疗那么立竿见影感冒咳嗽,下肢偶尔还是隐隐的痛。有一次在与同事闲聊时,单位老郭告诉我吃药效果因人而异,治标不治本,还得花冤枉钱,现在有一种特别神奇的气功叫“法轮功”,很多人都在练,通过“练功”“消业”,可以祛除身体中的所有病灶,真正强身健体。

气功我早就听说过,好像是有治疗的效果,尽管“法轮功”是第一次听说,但是想着可以治病,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刚在单位上班是三班倒,休息时间就跟着学法练功,一段时间以后,我认为“法轮功”能够帮助我净化心灵,便开始在上班的时候,偷偷看“法轮功”的书籍,包括《转法轮》《转法轮(卷二)》等。 由于封闭的环境加上整天接触“师父”的那些理论。后来直接购买了《转法轮》书籍、磁带等练功用品,找了功友一起练习,在练了几天之后,觉得疼痛的确有些减轻,人也变得有精神一些(因为但是每天得到充足锻炼原因),于是我从心里认可和感激这种功法,认为“法轮功”确实能治病。就这样我慢慢地被书中的“消业”“圆满”“上层次”弄得神魂颠倒,达到了非常痴迷的地步,根本没有心思去关心他的工作和家庭。

随着练功时间的延长,我也越来越痴迷上了“法轮功”,不愿意上班,也不愿意回家,只想练功。为了避开领导和同事的“干扰”,我开始逃班,挤出所有可能的时间与同修一起练功。以前,闲暇时间,我经常会陪妻子一起去逛街,帮忙做家务。自从我沉迷练功之后,我对家里的大小事宜一概不闻不问,妻子对此意见很大,经常和我吵架。家里长辈过来劝和,但当时:“我认为那是执着“情”,太执着“情”将来就上不了“层次”,不能“圆满”,自己一定要“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于是我干脆提出离婚,连房子也没要,自己租房子住。为了一心护法,暗下决心一定要经得住师父的考验,尽快“上层次”,早日回归“天国”。”那段时间家中是老人怨、媳妇闹、孩子叫,弄得我心里很烦,但我依旧铁了心地追随师父。

执迷不误开除公职

为了更好的“上层次”,我开始和其他“法轮功”练习者暗地串联交流,他们告诉我要对师父绝对忠诚,近期师父交待了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粘贴宣传单。我随即从功友那里拿来了很多“法轮功”宣传单。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就在大街小巷、各个居民小区开始粘贴宣传单。尽管晚上又困又冷,粘贴宣传单很辛苦,但是我认为只要完成了师父的任务,就能提升“层次”,早日“圆满”。然而,在一次粘贴宣传单时,我被值班民警抓了个正着。由于违法证据确凿,单位开除了我,我不仅失去了工作。连妻子都说:“你痴迷邪教严重影响孩子和我的生活,我们还是离婚吧。”当时不明白“消业”“圆满”“上层次”是为了全家得福报妻子为什么要跟我离婚?

痴迷练功祸害家人

既然失去工作,妻子离我而去,但我也置之不理,不以为然,还盘算着在家里专门腾出一间房间来练功。当时想到可以拥有一间专门的练功房,我真是兴奋不已。就这样,大房间的墙上挂上了李洪志的像,原来的双人床变成专供了练功、打坐的地方,挪出来的物件乱七八糟地塞了一客厅,连吃饭和儿子学习的地方都没有。练功房布置好后,不仅如此,由于我经常招揽一帮“功友”回家练功、读“经文”,而且家里根本没有供儿子学习的地方,儿子变得根本无心学习,每天跟着我练功,几乎从来没有按时完成过作业,学习成绩在全年级排倒数第一。这使儿子在学校老师和同学们面前无法抬头,非常自卑,并多次跟我和妻子提出不想去学校上学。但我对此都置之不理,认为其年纪还小,只要继续修炼“上层次”、求“圆满”,一切困难都可以度过。

为了便于练功,在儿子读完四年级后,我便去学校给他办了休学手续,让他可以专心在家跟着我练功,并向他灌输只要练好功,上了“层次”就万事大吉,等着“圆满成仙”。没过多久,我的父母亲就发现儿子休学的事情,两老赶到我家里对着我一顿痛骂,并想将儿子带走。当时,我只是怕儿子走了会荒废练功,到时就功亏一篑了。情急之下一把将老父亲推在了地上半天起不来,并大声喊道:“他这辈子是我的儿子,下辈子还不知道是谁的儿子呢!你这辈子是我的父亲,上辈子是谁的父亲,哪个晓得呢?你知道我们这一世是一家人,前一世是一家人吗?后一世也是一家人吗?‘师父’说了,我真正的父母亲人不在这里,在宇宙那一边,‘师父’要我好好修炼,早日得道,才能早日见到我的家人!”这次事件后,父亲便对外称跟我断绝父子关系,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而我对此也毫不在乎,反而感觉落得轻松了。

自从儿子休学在家后,我感觉他的心情和气色都比原来好了,人也有了精神。大家都知道,小孩子都贪玩,没了课业压力心情自然轻松不少。但当时,我却将这些都归功于“法轮功”的神奇功力。于是,我对儿子还是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每天都对他传功,并教他如何“念功”,希望将自己修炼的功力传授予他,令他早日得“圆满”。我还要求他将背诵“师父”的“经文”作为每天的作业,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进行检查,背不出来就不准睡觉。渐渐地,儿子对练功产生了抵触情绪,对我也产生了恐惧的心理。

一天晚上,我“弘法”回到家检查当天给儿子布置的“作业”。不检查则已,一检查发现儿子什么“经文”都没背,我当即非常恼火,随手拿起手边的板凳就向儿子砸去,并大声质问儿子为什么不好好练功、“念经”。在我的逼问之下,儿子怯生生地说,是因为白天出去玩了,所以没完成“作业”。于是我一把把他从地上提起来,让他不背完“经文”晚上就别想睡觉,并规定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出去玩,只能呆在练功房里练功!儿子被我吓得一边抽烟一边背“经文”,最后抵不住困意终于爬在桌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出门“弘法”,但想到前一天儿子的表现,于是我找来一把大锁将儿子反锁在家中,临走时还不忘呵斥儿子要专心“念经”,晚上回来要检查。但只见儿子耷拉着脑袋,没什么反应。我以为儿子是因为没睡醒,所以没在意就离开了。晚上,我回家开门后,见屋子里漆黑一片,觉得纳闷,我第一反应是难道儿子又跑出去玩了?但锁是从外面锁上的,回来时也没发现有打开的迹象啊。我赶紧打开灯一看,只见儿子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当场就慌了神,跌跌撞撞地爬到儿子身边一边哭一边呼唤着儿子,但儿子一直昏迷着,呼吸也越来越急促。我一把抱过儿子,发现他全身滚烫滚烫的,正在发烧。于是我当即就将儿子抱进练功房的“练功台”上,虔诚地将“师父”的挂像“请到”儿子身边,并将吓呆的妻子拉进练功房,祈求“师父”的“法身”显灵能救救儿子。眼看两个小时过去了,儿子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呼吸更加急促,并不停地说着胡话,神情异常痛苦。可能上天的怜悯,当时刚好邻居经过,得知情况偷偷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不一会儿,救护车赶到将儿子送去了医院。

儿子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经诊断,儿子小腿骨有骨裂现象导致后来的发烧,又因拖延了治疗时间烧成了脑膜炎,从而留下祸根,往后动不动就容易生病。在这件事上给儿子幼小的心灵上蒙上了一层阴影,造成了往后的不愿与人交往孤僻的性格。得知此事前妻子对我彻底失去了信任和信心,认为他因为“修心性”而将自己的人性都修掉了,最后告上法院追回儿子抚养权。

迷途知返,重回美好生活

经过这刻骨铭心的惨痛经历,我发现:“李洪志所说修炼能‘消业’,只要是修炼人,他都会帮忙清理身体,在另外空间把病拿掉,修炼不会再得病。可我儿子却修出一身病来,他说只要做好三件事:将真相、发正念、学经文就能圆满,可我一样不拉都做了却没有结果。我真的做对了么?”然而,我把这一切看成是提高“上层次”的时机,把一切干扰学法练功都视为魔,视为对我心性的考验。经过反邪志愿者一次次真情实意、苦口婆心的谈话,回想自己糊里糊涂学法练功的过程和“法轮功”迫害自己的一切,我终于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说实话,我当时心理斗争十分复杂,慢慢的开始对“法轮功”怀疑起来,自己也逐渐的对功法有了新的认识。回想以前种种行为,感觉痴迷的经历如同放飞的风筝,似风般虚无飘缈的“天国”“圆满”,让弟子们飘飘欲仙,自觉超凡脱俗,岂不知身后有人在操纵着自己,这个人就是李洪志,就是“法轮功”。后来我在康复中心得到很好的转化,重新回到社会。

恶梦醒来,这刻骨铭心的教训使我终生难忘,在沉迷“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几年来,我愚昧、无知的为了一个不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完满”和“神”做了许多危害国家、社会、不利己不利人和破坏家庭的事。

  从此后,我决心好好做人,好好工作,把失去的光阴补回来,同时在政府帮助下申请了公租房,找到小区安保工作,每天主动找活干,当父母看到我的表现后,都激动地流下了眼泪,心想这才是他们当初的好儿子!现如今,我过着舒服、安稳的日子。在此也奉劝还在习功的人也早日醒悟,打破谎言,做一个遵纪守法,相信科学的人。

(责任编辑:虚谷)
[打印] [关闭]

编者注:

1.本网编译类文章和视频,仅代表作者立场观点。

2.本网原创内容欢迎转载,如需二次加工,请与网站联系。

反邪教网站
重点新闻网站
国家机关网站
京ICP备1705335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4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