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23日是大年三十,“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突然酿成自焚事件,震惊全国。他们是郝惠君、陈果、刘思影、王进东、刘春玲及未点火的刘云芳、刘葆荣等7人。他们中除刘春玲当场烧死以外,刘春玲的女儿、12岁的刘思影虽经全力抢救,后因治疗无效死亡。
当天安门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在美国的“新闻发言人”张尔平和“法轮功”在香港的“负责人”简鸿章就立即发表声明,表明此案与“法轮功”组织无关”,是中国政府的“陷害“和”栽赃”。
2001年1月30日,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和新华社对天安门自焚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后,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 “法轮功”再次“声明”,否认这起事件的参与者是“法轮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