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的火让弟子们魂断“天国”梦

来源:凯风网 作者:老 谈
时间:2016年01月22日 15:07

 

  2001年1月23日,刘春玲、刘思影、陈果等七名法轮功习练者受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蛊惑,到天安门广场引火自焚,以为能够达到“天国”,实现“法王”梦想,却被这把自焚之火烧得死的已死,活着的生不如死。而这一场“天国”梦的闹剧,恰恰中了李洪志套套,当然,通过这血一般的教训,也看清了李洪志“天国”梦的真实内容。

  “天国”梦是李洪志的谋权梦。李洪志是一个权力狂,他通过各种手段神化自己,而且神化的花样还在不断翻新,由开始的得“上乘大法”到“宇宙主佛”而今甚至还突破了宇宙的概念(他鼓吹的“旧的宇宙过去了,新的宇宙开始了”就有这个意思),成为了一个神乎其神的“神”,其目的就是一个,梦想自己成为总个世界和“宇宙”的主宰,包括使自己变成一个没有时空概念的“超级神”。而这些,归根结底还是他权力欲望的无限膨胀。为了实现他的权力梦,他必然要在神化自己的同时,虚构一些场面来显摆他的幻想,于是,“天国”就成了他的选项。在他的“天国”里,李洪志将他的“法王”赏给了年仅12岁的小女孩刘思影;也就是刘思影这一把火,烧没了李洪志的“天国”。

  “天国”梦是李洪志的捞钱梦。李洪志无论是他的法轮功还是“天国”梦,他所做的一切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捞钱。为了捞钱,他必须要造一个弟子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天国”来,在“天国”里,李洪志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天国”里,李洪志可以为所欲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天国”里,李洪志可以让弟子们臣服在他的脚下。为了实现他捞钱的梦想,李洪志还设计了一条通往“天国”的捷径,那就是“自焚”。而这些对李洪志顶礼膜拜的弟子们,却在“师父”的“天国”这一虚无缥缈的幻境中,不知不觉地将自己的钱财送入了他的囊中,满足了他捞钱的欲望。而今李洪志在美国过上了穷奢极欲的生活,还以“天国”乐团等名目为其敛财,可见他仍在享受着他的“天国”梦想。

  “天国”梦是李洪志的催魂梦。李洪志的“天国”是一个什么东东,只有李洪志知道,如何来达到李洪志的“天国”?那就是习练他的“法轮功”,只有练成了“法轮大法”,得到了“圆满”,才能到达“天国”。表面上看,这是李洪志让弟子们到达“天国”的途径,实际上是李洪志下的一个套套。面对李洪志手里拎着的这个“天国”万花筒,弟子们只有习练他的“法轮大法”才能让你看上一眼。而习练“法轮功”,“师父”也有很多条件和要求:身体状况差,不要紧,练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得了病,不要去求医问药,“法轮功”可以包医百病;甚至犯了法也不要急,“师父”可以保护你。总而言之,只要你能够围了李“师父”的“天国”梦来转,一切皆有可能的。其实,回头一看,有病不看,有痛不除,这些都是自己往死路上走。可见,李洪志的“天国”梦,是弟子们扎扎实实的催魂梦。

  “天国”梦是李洪志的欺诈梦。李洪志的“天国”在他的策划下,一层一层地“拔高”。1·23的自焚之火已经过去了15年,“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也在“天国”梦的肥皂泡前一波一波的死去或者离开,也没有听说过谁得到了“圆满”,到达了李洪志的“天国”,就连李洪志自己恐怕也没有到达他的“天国”,反而是将自己的老底一次又一次地翻了出来,落得个潜逃国外的通缉犯的可耻下场。可见,李洪志的“天国”梦,不过是他谋权捞钱催魂的欺诈梦罢了。

(责任编辑: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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