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人员对自焚受害者没有同情心

来源:凯风网 作者:若水
时间:2016年02月15日 17:27

  天安门广场法轮功“1.23”自焚事件已经过去了15年,刘思影、陈果等自焚者也成为了邪教的受害者和悲剧性人物而广为世人所知。然而,世人还不完全知道得是:这15年来,安巢于美国的法轮功组织及“师父”李洪志至今都没有承认“自焚之火”是大法弟子点起的。为此,法轮功组织还专门炮制了谣言节目《伪火》,造谣污蔑那七名自焚者是“被金钱收买的”,根本不承认他们是大法弟子。

  这就难怪王进东、薛红军等“自焚事件”的当事人气愤欲绝,也难怪薛红军他们喊出了“天理不容”的悲吼。他们1994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了,算是最早的大法弟子啦。可一出事(尤其是这种影响恶劣的事件),“师父”李洪志就把他们完全抛弃了,而且往弟子的身上泼脏水,污蔑这些拿生命来“捍卫”大法的人是“被收买者”。

  现在,问题来了:李洪志至今仍然不断地要求大陆的弟子走出去“讲真相”和“救度世人”。而这两种“证实法”的事情其实就是违法活动。只要违法就会出事,这些年来,光被群众举报而抓住的法轮功违法人员就不在少数。可按照李“大师”的逻辑,弟子出事了、尤其是出事后又幡然醒悟的弟子们,就都是“被收买者”。那么,界定是“好弟子”还是“被收买者”,只剩下一条铁律:就是不能出事!

  而不能出事的前提是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但李“师父”这15年来一刻也没有消停地在煽动弟子们去“讲真相”、“救度世人”。而在这一过程中,又有多少弟子被“师父”的经文教唆着去违法,结果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总之,“救人”不断、违法不断、出事不断!大陆的大法弟子都成了“被收买者”,差不多快要绝种了。

  怎么办?“师父”可以无耻地抛弃开封市的那七个自焚者,却万万不能放弃所有的大陆弟子,否则,“师父”的政治本钱就没了,在美国的豪宅、豪车也会没了。因此,李洪志对“1.23”自焚事件在以后的15年中从不提及,却不停地给弟子们打气,并把“圆满”的馅饼越悬越高----从“个人圆满”修成所谓“佛道神”,到“众生圆满”修成什么“众神之主”,再到“宇宙圆满”修成永恒的“宇宙生命”……“圆满”的光环越大,弟子的欲望越强,尽管违法出事者也越多;但这时的“被收买者”已经变成了“师父”口中的“伟大弟子”。

  反正,“1.23”自焚事件的法轮功弟子早被“师父”遗忘了。而没有忘记的却是法轮功这把邪火万万不可熄灭,“师父”蛊惑、煽动并希望更多的弟子来为自己的“法坛”添柴助燃,好叫洋主子看了高兴,进而让更多的美钞流进自家的口袋。至于这把邪火把谁烧死了、把谁烧残了?这跟“师父”没有一毛钱的关系,那些人本来就是大法的“淘汰者”(“师父”早就说过“大法要淘汰百分之二十的学员”)。

  明白了李洪志的这种“法理”逻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至今还在痴迷法轮功的痴迷者们,竟对“1.23”自焚事件的受害者没有一点儿同情之心。一个法轮功的痴迷者曾对笔者讲:“他们(指自焚者)都是假的,就算真是修炼过大法,也修歪了。修的不好那叫活该!”面对这种毫无心肝的冷酷之言,笔者看到得是邪教信徒的内心邪恶之火。虽说天安门的自焚之火早已被熄灭,但法轮功的邪恶之火依然在吞噬着那些痴迷者的灵魂,而他们的背后又有多少家庭和孩子……

  天真稚童刘思影死了,妙龄才女陈果毁了!可法轮功邪教还嫌不够,还要在更多更多的被蒙骗的人中制造更多更多的自焚者!邪教要毁掉的不仅仅是小小的刘思影和陈果,而是要毁掉整个人类的文明世界……现在,“1.23”自焚事件十五年之后,正义的力量已经行动了起来,“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已经成为国人的信念。但我们不能忘记:邪教的鬼火仍在人间游走。让我们把对小思影的追忆与爱,聚成洒满大地的春风化雨,彻底涤荡一切邪教的污迹吧!

(责任编辑: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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